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专利权质押评估关注与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是合法权人;用以出质的权必须有效,证明权有效的文件包括证书、年费缴纳凭证、登记簿等;若作为质物的是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承债权的实现。
专利权质押评估关注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出质条件,专利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潜在或现实的应用能力。专利质押评估方法——市场法:市场法也叫市场比较法,其有参考对象和价值锚定,其通过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专利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由正规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查新报告。
质押适用对象:持有权的有效证明,为合法权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合法权人,且技术原则上未许可他人实施,或虽许可他人实施但无法律纠纷,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为保障质权实现的可能,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评估时还必须特别关注变现价值,考虑质押品的变现能力,应综合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专利质押评估的安徽中企航于2025/3/13 11:28:35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uhu.mf1288.com/ahzhongqihang-2847802287.html